宗教改革

宗教改革(Reformation)指16世纪从天主教中分裂出新教的运动,是基督教史上继1054年东西分裂之后的第二次大分裂,深刻改变了欧洲与世界的面貌。

导火索

1517年马丁·路德张贴《九十五条论纲》抗议赎罪券——教廷宣称购买赎罪券可缩短炼狱刑罚,这使”得救”变得可以交易。路德的本意是学术讨论,却被印刷术迅速传遍欧洲。

核心争论

宗教改革的问题只有一个:人凭什么得救?

  • 路德:因信称义——唯独信心、唯独恩典、唯独圣经;
  • 天主教(特伦特公会议):恩典+自由意志+善行,坚持七圣事、炼狱、教皇权威。

扩散与分裂

改革迅速超出路德一人,按”改革程度”分成多个派别:路德宗(德国、北欧)、加尔文主义(日内瓦、苏格兰、荷兰、英美清教徒)、圣公会(英国,亨利八世因婚姻案与罗马决裂)、再洗礼派(最激进,主张政教分离与非暴力)。

后果

  • 宗教战争:法国胡格诺战争(圣巴托洛缪之夜1572)、三十年战争(1618—1648)把欧洲打成焦土;1648年《威斯特伐利亚和约》确立”教随君定”——一国之君信什么教,臣民信什么教;
  • 政治转向:王权借改革摆脱教皇控制,民族国家兴起;
  • 思想遗产:政教分离、“信徒皆祭司”、圣经翻译(路德德文圣经)推动了识字率与民族语言的发展;加尔文的天职观被韦伯视为资本主义精神的源头。

关联

马丁·路德 · 九十五条论纲 · 因信称义 · 路德宗 · 加尔文主义 · 圣公会 · 特伦特公会议 · 三十年战争 · 教随君定